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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高等法院民事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在台北市經營牙醫診所的張姓牙醫,因妻子從2014年2月起多次對他施暴、恐嚇還搬走祖先牌位,他覺得自由權、隱私、名譽與健康都受到侵害,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妻子給付29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整理出張妻8項侵權行為,逐一核定賠償數額,判張妻共得賠償105萬元。張是高雄醫學院畢業,經營診所,妻子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張說,妻子動輒拿高跟鞋、吹風機敲擊他的頭,抓他下體,還在臉書上留言「我被婚姻中的配偶背叛」,甚至跑到診所斥罵他「18年性病很髒」、「賤嘴」,貶抑他的名譽。妻子則否認傷害丈夫,還說就算她做了一些事,那也是因為丈夫「性侵」她,她是出於正當防衛。她並指會傳送一些簡訊,是因為丈夫背叛婚姻長達18年,還罹患性病、不斷炫耀他外遇情史,造成她身心痛苦,才發簡訊發洩。法官檢視張妻傳送的簡訊,內容包括「給妓女舔腳」、「給妓女當狗」、「性病男」、「你偏好可以當女兒的年輕女孩下手,是色老頭」、「兒子們帶回來的女朋友,自己要看好,不要淪落畜生手中」等字句,法官認為侵害人性尊嚴情節重大。而張姓牙醫雖曾因快速篩檢法被驗出披衣菌陽性結果,但事後經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新店北新醫事檢驗所檢驗,結果都是陰性,張妻的「性病說」,法官也認為不足採。高等法院考量張妻財產有2822萬,牙醫財產有6123萬,判張妻該賠105萬元。本案張妻不得上訴,張不服判決可上訴。高院認定應賠償數額:●拿高跟鞋敲頭:10萬●踹、咬、拿吹風機毆打、抓下體:10萬●踹、咬、拿水瓶毆打、抓下體:10萬●臉書留言「我被婚姻中的配偶背叛」:0元●在診所辱罵「18年性病很髒」:20萬●傳訊息威脅3封(傳「這一刀,一定在你命根子上」等字句):15萬●傳訊息侵害人格法益21封(罵「妓女的狗」、「爛嘴只適合妓女」等):30萬●亂搬祖先牌位、更換門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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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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