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臉書社團「斗六人文社交圈」 分享 facebook 昨(16)日臉書社團「斗六人文社交圈」網友貼文,一位檢舉達人凌晨五點在別人公司前檢舉別人的公務車未靠右側停車,太鑽牛角尖,且附圖中此檢舉達人自己也騎車跨雙黃線,讓原PO大呼「實在是太過份了」。原PO指出,如果是影響路人或路權,有礙交通或安全,不慎超速違規,因身為公司財務,主管會讓她拿紅單去繳一千六、一千八的罰鍰,但檢舉達人太鑽牛角尖,她若真靠右側停車,更易有見不到的死角,「這種矯枉過正的逕行舉發,真的不見容於我們這純樸善良的地方」。她也質疑,若自己是同意隨便違停的人,這張紅單就不會把「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劃掉,而是抓車子的角度畫面去填寫「未緊靠道路右側臨停」。事實上,目前台灣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網友看完回應,「檢舉別人不會覺得很累嗎?又沒獎金,又顧人怨」、「這種人是不是有強迫症?該去看醫生了!」。也有人質疑,「汽車右邊是道路嗎?如果是的話就是活該被檢舉」、「我覺得很好阿、很支持阿!怕被檢舉就不要違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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